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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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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國企改革三年行動
本報記者 索寒雪 北京報道
7月5日,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弘揚企業家精神激勵擔當作為”專題推進會,并通報了截至2022年5月底重點改革任務進展情況。
會議指出,三年行動實施以來,國有企業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統一路徑更加清晰,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生產經營融合更加深入,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積極性明顯提高,為推動改革落實落地發揮了重要政治保障作用。
共同富裕的主力軍
“截至2022年5月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取得顯著成效。”浙江省國資委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我們形成了‘黨建引領、區域協同、市場導向、數字賦能,創新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國企改革浙江特色,有力促進了國有經濟高質量發展,主要經營指標均創歷史同期新高。”
高質量黨建可以確保國企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我們每年至少安排1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集中培訓,實現全省各級國企學習教育上下貫通、全面覆蓋。充分運用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52次調研省屬企業的寶貴財富,開展‘國企篇章’理論溯源工程,累計形成3.5萬字專題摘編和20萬字《強根鑄魂 引領發展》實踐匯編。”該浙江省國資委人士稱。
浙江突出省市縣三級聯動,實施國資國企勇當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主力軍行動計劃,推動要素資源助力全省山區26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堅決扛起使命責任,始終做到總書記有號令,黨中央有部署,國資國企見行動。
2020年,浙江國資委在全國率先出臺《省屬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清單示范文本》。2021年,浙江國資委制定下發做好獨立法人企業黨支部(黨總支)集體研究把關重大事項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推動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
此外,浙江國資委選擇10家省屬企業開展“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領導作用發揮、強黨建促發展等十大樣本建設,形成了《浙江省國有企業加強黨的建設引領高質量發展探索與實踐》10本系列叢書。
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在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中,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生產經營相融合更加深入。“中央企業探索建立了黨建責任、經營業績、領導班子有機銜接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將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各環節深入融合,形成了一大批政治引領、特色鮮明、務實管用的經驗做法。”
推進混改企業黨建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內容之一,混改過程中需要及時調整理順混改企業黨組織關系。
天津國資委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我們在推動混改之初就把研究混改企業黨建工作作為重要任務,組織力量專題調研,通過分層次座談交流、政策精神研討、企業實地了解、向先進省市取經等方式,摸清市管企業混改中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辦法,形成專題調研報告。結合推動調研成果轉化,2020年會同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于在推進市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的若干措施》,從5個方面對企業黨組織在混改過程中發揮作用提出明確規范性要求。”
“我們需要及時調整理順混改企業黨組織關系。”前述天津市國資委人士表示,“天津市國資委黨委主動上手就混改企業黨組織關系調整事宜積極與戰略投資者、有關區委、混改企業黨委、平臺公司黨委等進行協商溝通,按照有利于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強化國有資產監管、釋放改革活力的原則,根據混改企業不同股權結構,充分尊重投資者意愿,相關各方共同協商確定混改企業黨組織關系。”
比如天津農商銀行混改后仍為市管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不變;天津醫藥集團混改后,投資者提出黨組織關系劃轉至注冊地街道黨工委,后經反復溝通后仍隸屬于市國資委黨委;天津鋼管集團重整后已無天津國有股權,但黨組織關系仍隸屬于天津市國資委黨委。
此外,對未納入混改的剝離單位,黨組織則劃轉相應平臺公司黨委或行業黨委。比如,原天津中環集團與韓國三星合資企業仍保留在國資系統內,劃轉到天津津智資本黨委。各級混改企業都能及時調整理順黨組織隸屬關系,做到“四同步”“四對接”。
翁杰明表示,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強黨建工作,把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作為混改必要前提。
翁杰明要求,企業混改后,黨組織關系、黨建工作領導指導責任原隸屬國資國企系統的原則上保持不變。要確保黨建的獨特優勢在混合所有制企業充分彰顯,國有資本發展到哪里,黨的建設就要跟進到哪里。要深入探索完善不同類型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具體措施。
擴大黨的組織覆蓋面
國資委“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弘揚企業家精神激勵擔當作為”專題推進會強調,要在落實三年行動首要任務中學思踐悟推動改革,推動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與深化改革、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推進黨管干部、黨管人才與市場化選人用人有機統一,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激勵在改革發展中擔當作為,強化監督協同持續推進正風肅紀反腐,切實將三年行動中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就具體內容,翁杰明表示,“進一步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結合實際創造新時代國有企業‘支部建在連上’的新模式,把基層黨組織建在生產單元、項目工地、業務鏈條上,在重大項目設立臨時黨支部,持續深化示范黨支部、‘黨建+’等有效載體,為改革穿透基層提供組織基礎和政治保障。”
此外,還要促進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同頻共振。
翁杰明表示,推動黨建責任和經營責任有機統一,把推動改革發展、促進生產經營作為黨建責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標,推動與企業領導人員綜合考評、經營業績考核互融互通,考核結果同領導人員薪酬緊密掛鉤,把改革經營發展責任內嵌到管黨治黨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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